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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评优评奖】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3—2024学年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

作者:  发布日期:2024-04-19  点击数:

学院全体同学:

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激励同学们勤奋学习,积极实践,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,学院党政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,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学生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一、奖项设置

1.十佳班级:10个

2.十佳寝室:10个

3.十佳共青团员:10名

4.十佳共青团干部:10名

5.优秀学生:30名

6.优秀学生干部:30名

7.优秀志愿者:10名

8.宣传工作先进个人:10名

9.科研之星:10名

10.阅读之星:10名

 

二、参评对象

外国语学院全体在校学生。


三、基本条件

1.态度端正,立场坚定,热爱祖国,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3.努力学习,积极进取,热爱学校,发扬长板,做认知能力和非认知能力协调发展的表率;

4.模范遵守锦城学生行为风范和《成都锦城学院校园行为规范》等相关规定,能够在同学中间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;

5.每位同学申报的个人荣誉原则上不超过2项,学院将从同学们的申请中择优评定。

四、评选机构

为进一步做好评选工作,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委员会,坚持统一标准、统一组织、统一流程、统一管理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开展有关工作。

评委会主任:黄长恩,学院党总支副书记、副院长

评委会副主任:杨婷,学院团总支书记

赵宇,学院学生科副科长

评委会委员:全体辅导员老师、任课教师代表、团总支学生代表、院学生会代表、三自委员会代表、班团学生代表

 

五、评选流程和时间安排

1.申报,4月19日—4月28日。

同学们可以采取自荐和推荐的方式向学院评委会提出申请,在截止日期前填写申报表,交给各班辅导员老师。

2.评议,4月29日—5月7日。

学院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各项荣誉,并择优推荐申报校级有关奖项。

3.公示,5月8日—5月14日。

学院评委会将把拟获奖名单张贴在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。

4.表彰,5月中下旬。

学院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,择日召开“风采外语路青春榜样”颁奖典礼,为获奖同学颁发荣誉。

 

附件申请表.docx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外国语学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4月19日